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39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专业范围
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专业范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的13个学科门类的110个一级学科。
二、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条件
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相应一级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四)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可优先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三、申报工作安排
(一)各相关学院结合本学院一级学科设置情况,凡未设博士后流动站的一级学科均可按本通知要求申报本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二)申报工作由相关学院负责人牵头,组织申报学科负责人及学科专家成立申报工作小组。
(三)4月30日前,申报单位按要求将“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bsh@mail.ccnu.edu.cn,纸质版1份提交至校博管办。
(四)5月8日前,人事部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将修改意见反馈相关学院。
(五)学院修改定稿后,将申报表及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发至bsh@mail.ccnu.edu.cn,同时进入网上申报系统(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的“新设流动站申报”) 按照“新设流动站网上申报须知”的要求,于5月13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四、申报要求
(一)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要求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良好的科研条件,国家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将定期进行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其设站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二)申报材料应严格按时间要求报送,如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单位要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经审核盖章后上报的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将影响上会评审。
联系人:史老师 027-67867675
地址:行政楼114办公室
邮箱:bsh@mail.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