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6日 01:21    点击: 次     文章出处:

各学院(系、中心、所)、各流动站::

根据《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2020年度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费用。

2020年计划资助45人。

二、申请条件

人事关系在我校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20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或我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请,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二)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三)能保证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个月。

(四)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五) 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合作导师及流动站所在中层单位同意;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需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获资助后,需按有关规定办理进站手续,作为我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报校人事部审批。

(六)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遴选原则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审核推荐,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进行资格复核及初选后,由德方组织遴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拟于7月份公布获选结果。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20年3月1日—4月25日。具体申报启动时间视项目岗位发布时间而定。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流程

申请人根据中国博士后网站公布的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选择一个岗位申报。

(1)《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请表》(中国博士后网—业务工作办理—表格下载)。

(2)主要证明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②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如尚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③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论文和学术专著的版权页。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④专家推荐信。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交英文翻译件,要求清晰无误,与原件一致。

2.材料装订要求:

纸质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中、英文),需报送2份。申请材料需合订成册,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附件),并将全部申请材料制成一张光盘(5M以内)。

3.材料报送时间:

请申请人将上述纸质材料及光盘于2020年4月22日、4月23日两天集中报送至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09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着力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动员优秀博士生及博士后申报。

2.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申请人要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4.申报材料如涉密,须做好脱密处理。

校博管办联系电话:67867675,联系人:史老师。

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0年1月16日

© Copyright 2015 华中师范大学人事部 版权所有 武汉市珞瑜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人事部

邮编:430079 电话:027-67868048    华中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