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中心、所)、各流动站、博士后及博士毕业生:
根据近日下发的《全国博士后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启动2020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简称“博新计划”)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新计划”内容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简称“博新计划”),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博士后人才计划。该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一批国内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共63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3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
二 、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0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拟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0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2019年2月28日至2020年2月29日(含)之间进站的人员,且之前未申报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新近进站博士后如获选,其博士后研究期限在公布获选结果日期上顺延24个月。
4.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申报项目须属于理学、心理学一级学科,且须符合优先资助研究领域(附件1)。申报项目不能为涉密项目。
6.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7.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8.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有关人员可关注“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9.未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引进项目)。如入选过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须在申请表格中注明。
三、薪酬福利待遇
1.国家给予每人两年共63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3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学校额外配套资助10万元/年。
2.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待遇。
3.可租住学校博士后公寓。因房源不足未租住学校博士后公寓的项目博士后,学校发放租房补贴1200元/月。
4.子女可按学校教职工子女同等待遇办理入托、入学。
5.取得优秀学术业绩者经评估后可优先转入事业编制聘用。
四、申报时间安排
2月8-29日 |
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网上系统2.29截止关闭)并于2.29前按要求提交全部纸质材料至学校博管办 |
3月1-10日 |
学校网上审核 |
4月初 |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专家评审 |
4月下旬 |
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公布获选结果 |
办理进站 |
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须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
五、所需提交材料
1、纸质材料:
将纸质材料按照(1)-(4)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于2020年2月29日前交至学校博管办。
序号 |
材料名称 |
要求 |
份数 |
1 |
纸质申请书 |
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V1/Program3/Default.aspx 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上点击“博新计划申报”(2.8开放)注册后,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在线生成、打印纸质申请书,并在“申请人承诺”处签字。 |
每册各1份,原件 |
2 |
身份材料 |
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须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 |
每册各1份,复印件 |
3 |
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 |
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最终材料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
每册各1份,复印件 |
4 |
《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
请注意《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书上的合作导师完成填写、并签字。 |
每册各1份,原件 |
资料及表格下载,请点击“2020年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附件”。
2、网上须提交材料: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前网上提交申请书;
(2)上传已完成填写并签字的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请于2.29前完成网上提交。之后请等待学校网上审批。
六、本校博士毕业生须知
华中师范大学本校博士毕业生,依托我校授予其博士学位的相同一级学科流动站申请“博新计划”且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总比例不得超过40%,同等条件下对从事交叉学科的申请人予以优先资助。
七、学校相关奖励政策
学校奖励博新计划入选者合作导师1个A类岗位指标,合作导师可选择将此A岗指标用于另外招收博士后,或对博新计划入选者按照A岗标准进行追加资助。
八、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109室〒430079
联系人:史老师(027-67867675)
附件:1.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优先资助的研究领域
2.博士后创新人才计划申请书
3.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
4.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5.设站单位申报人员汇总表
6.评审指标
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