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
2019年度计划资助60人。
一、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能全职在港工作2年。
6.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二、申报时间
2019年1月25—3月20日。
三、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及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学校审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并确定120名候选人。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遴选,最终确定60名资助人选,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公布获选结果。具体程序为: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查看申报岗位,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香江学者计划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人事部114办公室。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申报,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
四、需要注意的事项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与香江学者计划项目岗位同期发布,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同期组织初评。申请人可同时申报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与“香江学者计划”,申报的项目岗位须属于同一一级学科。
五、有关要求
1、纸质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材料需合订成册,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2、获资助人员应在资助通知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外办理进站手续,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资助经费全部用于获选人员的日常生活费用(含工资、奖金、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等),由单位承担的社保缴费部分不从资助经费中列支。学校不提取项目管理费。
4、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进站时学校核实其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办理进站手续。
5、如获资助人员放弃资助或退站,学校将剩余经费退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指定账户。
联系人:史晓楠 联系电话:02767867675
联系邮箱:bsh@mail.ccnu.edu.cn
人事部(校博管办)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