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及在站博士后: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4批面上资助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详见《指南》第5-6页)
1.进站18个月以内,即2017年3月7日以后进站的在站博士后、且尚未获得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在站博士后。
2.申请面上资助须依托一项具体科研项目,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3.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
4.面上资助不限制申请人数,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人员都要申报。外籍博士后也应积极申报,申请内容用英文填报,个人基本信息等需用中文填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名单见附件2。
二、申请截止时间
请于9月4日前网上提交申请书,并将纸质申请书1份及“专家推荐表”2套(含原件)交到校博管办(行政楼11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博士后申报项目选题请与合作导师充分沟通。申请书请包含导师在内至少2位教授提出修改意见。
2.《申请书》封面中“投送学科”不一定要填所在流动站的一级学科,可以填写与申报内容最贴近的学科,“申报单位”填“华中师范大学”。
3.第六部分“申请人承诺”中申请人个人手写签名。
4.第七部分“申报单位审核意见”栏由校博管办统一签字盖章存档。
5.面上资助项目如涉密,申请材料不得在网上提交。申请人员需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后打印纸质申请书3份及刻录光盘1张提交。
6.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7.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开发表资助成果时,应标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Project Funded by China Postdoctoral Science Foundation)。
8.申请程序、材料及要求等详见《指南》,请申请前仔细阅读。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史晓楠(027-67867675)
邮寄地址:武汉市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人事处430079
人事处(校博管办)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