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教师〔2017〕12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双一流”建设目标,学校制定了《〈华中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聘用办法〉补充意见》,经2018年第4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华中师范大学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