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期骨干教师国情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0日 11:49    点击: 次     文章出处:

校内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华师党字〔2017〕56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19年7月4日至7月8日举办第三期骨干教师国情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组织学校骨干教师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了解党情国情社情,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学术创造热情和业务本领,推动广大教师深入实际、深入实践,发挥咨政建言、服务社会功能,团结和凝聚一支政治坚定、学风优良、学术精湛的骨干教师队伍。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培训内容:围绕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争创“双一流”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党史国史,国情省情,革命文化等内容进行培训。

培训形式:专题报告、分组讨论、学员讲坛、实践教学等。

三、培训对象

一线专任骨干教师(原则上应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和党务工作者,共42人。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为期5天,时间安排为7月4日至7月8日;

地点:专题报告(校内);实践教学(井冈山)。

五、有关要求

1、请相关单位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选派、报名工作,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请将报名回执(见附件2)电子版于6月17日17:00前发送至 12724903@qq.com,纸质版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人事部(行政楼220办公室)。

联系人:蔡旷,联系电话:3320。

2、实践教学期间,学员统一安排食宿,费用由学校承担。

3、培训学员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4、培训结束后,学员需填写《学员登记表》。


                                人事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9年6月12日



附件1.名额分配表

单位 名额 单位 名额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法学院 1
教育学院 1 文学院 1
公共管理学院 1 历史文化学院 1
外国语学院 1 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1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1 生命科学学院 1
信息管理学院 1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1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1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1
社会学院 1 化学学院 1
新闻传播学院 1 心理学院 1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1 体育学院 1
计算机学院 1 音乐学院 1
美术学院 1 中国农村研究院 1
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1
教师教育学院 1 培训中心 1
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 1 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 1
校医院 1 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 10
合计 42


© Copyright 2015 华中师范大学人事部 版权所有 武汉市珞瑜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人事部

邮编:430079 电话:027-67868048    华中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