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职员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4日 16:37    点击: 次     文章出处:

校内各单位:

为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职员队伍,拓宽视野,学习先进的工作理念和管理经验,提升职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职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职员培训办法〉的通知》(华师行字〔2010〕593号)的文件精神,学校拟组织开展第七期职员校外高等教育管理研修班和第九期校内职员培训班。现将培训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外高等教育管理研修

1.报名对象:各单位推荐1在岗中初级职员。已参加校内职员培训班且表现优异者优先推荐。

2.研修时间:共7天,拟安排在2018年7月至8月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研修名额:18人。

4.研修学校:东海大学、台湾师范大学。研修期间,还会参访台北市、高雄市各1所高校。

5.研修形式:出访前在校内听取专家辅导报告并集中学习研讨我校“深综改”相关文件精神(4个学时),重点聚焦“创新人才培养”、“学科与学术理论体系创新”、“管理服务流程再造”、“构建科学考核评价体系”、“管理信息化与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办学资源整合优化机制”等和工作密切相关的问题,每人须确定一个研修主题。赴台期间由承训方讲授(或介绍)高校管理的理念、基本做法及成效,参访相关部门(如人事、教务、科研、学务等),了解和学习高校管理信息化情况,参加(或观摩)学校相关活动。回校后结合自己的研修主题,进行分组讨论与总结(4个学时)。

6.研修内容:我校“深综改”相关文件;高校教育管理的理念、做法和经验;高校教育管理机构的设置、衔接与运行;高校教育管理人员的积极心理建构、职业素养提升和服务技巧培训的相关做法;高校人事管理、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社会服务等的工作标准、程序等;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中教师引进、教师培训、教师职称评聘等;信息化手段在高校教育管理服务中的运用等。

7.研修费用:研修费用学校承担60%,单位承担30%,个人承担10%。

8.研修结束6个月内须提交1篇与研修内容相关并且不低于3000字的研修报告至人事处(按学术期刊论文的内容和格式要求),人事处经遴选后,向相关期刊推荐发表或结集出版。

二、校内职员培训

1.报名对象:各单位可推荐1名在岗中初级职员。

2.培训时间:初步定于10月,共40学时。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3.培训方式:主要采用集中授课、小组讨论、主题论坛等方式进行。

4.培训内容:校情校史、学校综合改革、法律法规、职业发展、档案管理、写作技巧、文明礼仪、心理健康、管理业务流转及信息技术应用等。

三、报名程序

请各单位根据要求选派参训学员,于5月17日下午5点前将领导签字确认的培训名单(附件1、2)报人事处220办公室,电子版发至 12724903@qq.com  。逾期视为暂无培训人选。

四、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统一组织的职员培训,妥善安排好参学人员的工作,保证参学人员有时间、有精力参加培训学习。

2.学校为每位职员建立培训档案,对培训期间的考勤、考核情况予以记录。考核分三个等级:优秀(不超过学员总人数的15%)、合格、不合格。培训成绩作为职员岗位聘用的参考,附件3职员培训记载表培训结束后上交,人事处确认培训考核结果后归入个人档案。

联系人:蔡旷 电话:3320


附件:

1.校内第九期职员培训报名推荐表

2.校外第七期职员研修报名推荐表

3.华中师范大学职员培训记载表



                                                                               华中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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