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报送第十四期川外培训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7日 11:24    点击: 次     文章出处:

各相关单位: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十二五”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华师党字〔2013〕589号),出国外语培训列入“国际拓展计划”项目之一,计360培训学时。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学校拟于2018年下半年举办第十四期川外英语培训班,规模不超过30人,培训时间约18周。学校将组织摸底考试或外语能力测试,考察报名人员的英语基础,请你单位按照队伍建设规划和根据个人发展需要有计划地推荐参训人员。具体办法如下:

1.每个教学科研单位教师限报1名(学校重点建设学科单位可报2名)。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政策,拟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项目者,年龄不得超过48岁;拟申请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1配套)者,年龄不得超过43岁(年龄计算截至2018年12月30日)。已参加前几期川外英语培训摸底考试合格者可以免试,此次直接获得培训资格(名单另行告知),若此次该教师可参加川外培训,则单位不再推荐其他人选(学校重点建设学科单位除外)。

2.学科教学论教师2名,由教师教育学院统筹协调推荐;管理人员2名,由各单位推荐至人事处后组织评选推荐。

3.根据国家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新政策,此次可选派实验技术人员参加,培训指标单列,名额为1名,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筹协调推荐。

请各单位于2018年5月9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人员名单及其推荐表(人事处网站下载)交人事处220办公室,获得免试资格且参加此次培训的教师也需填写推荐表。学校将于5月组织摸底考试或外语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试合格者取得培训资格,学校综合考虑确定参训人选。关于第十四期川外英语培训班其它事宜,学校将于8月底集中开会布置。

学校鼓励教师直接参加PETS-5考试或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人员统一考试,对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获批国家公派访学项目的教师,学校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学习补助,详细办理手续请点击

http://hr.ccnu.edu.cn/info/1049/2656.htm

外语培训考试合格者在申请出国项目时必须先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项目或者争取其它渠道出国,学校对申报成功者按现行政策给予奖励。未申请上述项目者不得申请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1配套)。

联系人:蔡旷 联系电话:3320

   

                                                        华中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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