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4日 10:28    点击: 次     文章出处:

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9年我校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

我校在职并在教学科研岗位的未获教师资格证的专任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和专职辅导员

二、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4月16日,每个工作日的7:00——17:00。

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

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见附件1)。

特别提醒:

1.任教学科要在系统选项框中细分到最底层目录,不可选择根目录上的大类;

2.工作单位填“华中师范大学”,不要填所在学院。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4月23日—4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现场确认地点:行政楼220办公室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网上报名的报名号(网上报名后显示在(2)中申请表的右上角);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辅导员申请任教专业只能是“思想政治教育”);此表中承诺书本人签名处需要手写签名和日期。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大学本科以上的最高学历学位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1份;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 chsi.com.cn/xlcx/)符合认定条件的学历查询结果;大陆居民在海外高校获得的学位要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结果复印件;境外人员在境外获得的学位无需提供此项认证材料。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仅限最高学历为硕士、本科人员需要);

(7)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仅限最高学历为硕士、本科人员需要

(8)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所在院系党委签字盖章)(附件3);

(9)体检表1份(2018年4月1日后在校医院新进人员入职体检合格的人员可交复印件,去档案馆复印并加盖公章。单位年度职工体检报告无效。入职体检报告超过上述期限的,按照省教育厅规定,需自行到二级以上的医院再次体检,并请体检医院填写附件4表格并盖章)(附件4);

(10)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各1份(附件5,仅限最高学历为硕士、本科人员需要);

(11)一年以上教学任务(课表)(自行打印,学院审核盖章后,再到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确认审核加盖公章),辅导员课表可由学工部(研工部)提供或确认审核加盖公章;

(12)专业技术职称证明书或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

(13)副教授、教授或获得博士学位者可以免试普通话和教育学、心理学及专业技能测试(即:面试、试讲),符合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4)提供与网上申报上传同底的1寸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单位),用于办证。

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历查询结果证明、普通话证书、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非师范专业)或原始学籍档案和教学实习档案(师范专业)、专任教师证明材料顺序排列好,用档案袋或牛皮纸信封装好。

四、有关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

对遗失和毁损的证书需要补发和换发的,于下半年受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文件要求,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6)原件二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申请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应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损毁证书,以归档备案。

五、工作要求

1.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缺一不可,因材料不完备无法完成申请的,请于明年同期按通知重新申请。

2.申请人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未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请将申请材料整理完备后装入档案袋提交,每人一袋,袋上注明申请人“单位、姓名”。

联系人:蔡旷 电话:67863320

 

 

 

                                                             华中师范大学人事部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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