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中国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华中师范大学于1994年经国家批准设立第一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目前已有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为加快推进一流学科建设进程,促进学科发展及师资队伍建设,扩大博士后队伍规模、提升博士后队伍质量,2018年学校大幅提高了博士后人员薪酬待遇、福利保障,并完善了博士后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以增强对优秀青年人才的吸引力。华中师范大学竭诚欢迎海内外青年才俊加盟我校博士后队伍。
一、招收学科
数学、化学、生物学、物理学、心理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公共管理、社会学、政治学、中国史、应用经济学、体育学。
二、招收岗位及条件
招收以统招博士毕业生的身份,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或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全时全职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含外籍人员)。具体岗位及招收条件见附件1。
三、工作期限
项目博士后在站时间一般不低于2年,不超过3年。确因工作需要,最多可续聘一个聘期(在站最长不超过6年)。
四、相关待遇
(一)实行协议年薪制,年度总收入(含个人及单位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将在18万元以上,如依托我校申请并入选“博新计划”、“国际交流计划”等各类博士后人才计划,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年度收入可达35-45万元:1.依托我校申报并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2.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排名前100位高校,或专业排名前50位高校的博士毕业生;3.拟招收博士后以第一作者身份已发表有本学科领域高水平学术论文(中文权威、SSCI一区、SCI一区)。根据学校成果奖励文件,对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可给予相应奖励。
(二)可租住学校博士后公寓。因房源不足未租住学校博士后公寓的项目博士后,学校发放租房补贴1200元/月。
(三)子女可按学校教职工子女同等待遇办理入托、入学。
(四)学校为外籍和港澳台地区博士后购买商业医疗和人身意外保险。
(五)出站后可参加我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入选国家级博士后人才计划且取得优秀学术业绩者经评估后可优先转入事业编制聘用。
五、申报方式
见华中师范大学人事部网站“博士后进站申请程序2019”(链接http://hr.ccnu.edu.cn/info/1044/4328.htm)办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晓楠 徐君
电话:027-67867675 027-67863087
地址:武汉市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人事部114室
华中师范大学人事部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