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长奖”(教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6日 14:58    点击: 次     文章出处: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表彰在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先进个人或团体,激励全体教职员工积极进取、拼搏向上,为建设教师教育领先的世界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校长奖”评选办法》,现将2022年度“校长奖”(教工)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学校在岗教职工和相对固定的各类工作团队。

二、评选条件

“校长奖”候选人(团队)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中表现优良,发挥示范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

另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或技术创新推广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3.勇于开拓创新,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把为师生服务作为第一要务,勤恳踏实,将服务工作做成品牌或标杆,受到师生的广泛信任和赞誉。

5.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助人为乐,敢于见义勇为,长期无私奉献,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为提升学校的社会声誉做出突出贡献。

6.其他方面为学校争得特别荣誉或作出重大贡献。

三、评选程序

1.推荐。2022年12月6日—12月12日,“校长奖”候选人由二级单位推荐或者个人自荐产生,二级单位先进行资格审核和评议,确定后将推荐表(见附件)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人事部。

2.评选。2022年12月中旬,学校组织评选委员会开展评选,形成获奖人员建议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3.表彰。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举行颁奖典礼,为获奖者颁发证书。

四、奖项设置

奖项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旷

办公地点:行政楼104

联系电话:67867265

邮 箱:ccnuhr@mail.ccnu.edu.cn

附件:2022年度华中师范大学“校长奖”(教工)推荐表.doc

 

                                                人事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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