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新进教师参加2019年度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8日 17:35    点击: 次     文章出处: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2019年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方案》(见附件1),为顺利完成本年度新进教师岗前培训任务,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今年来校的应届毕业生或新调入我校工作的,从事教学、科研、思政等工作的人员(专任教师、师资博士后、专职科研人员、专职辅导员),以及往年没有参加岗前培训或岗前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上述人员。上年度培训考试中有一科成绩不合格者可直接报名参加本年度考试、考核,两科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需报名重新参加本年度岗前培训全部阶段的培训及考核。

二、集中培训地点和时间

集中培训地点:湖北大学(武昌主校区)校内(具体上课教室待定)

集中培训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8月4日(暂定)

三、培训内容

依据高校新入职人员的岗位要求,聚焦新入职人员的职业认知、教育知识与能力、个人发展三大维度,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校本研修三种方式,利用“互联网+教师教育”模式,探索实施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的泛在学习、理论与实践混合学习、通识与个体分类学习的混合研修模式,突出实效和应用。岗前培训总学时不少于144学时,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 48学时;线上学习不少于40学时;校本研修不少于56学时。

四、网上报名与考试

参训及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我校培训工作负责人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严格审核照片是否合规。因上传照片不合格导致参训人员无法参加考试,相应结果由参训人员个人承担。补考人员的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

参训人员网上报名时间:7月1日—7月10日

华师现场确认时间:7月11日—7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华师现场确认地点:行政楼109办公室,参训人员本人若届时不在学校,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确认并缴费。

报名网址:http://39.100.64.169/

2019年《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时间定于11月9日(周六)上午9:00—12:00,考生须于11月1日至8日,登录岗前培训系统(http://39.100.64.169/ )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入场。我校届时会安排大巴车负责华中师范大学和湖大考点的往返接送。

五、培训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核定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考试收费标准,岗前培训收取培训费440元/人、线上学习费80元/人、考试及论文评审费120元/人,教材费120元/套(自愿购买)。我校学员培训费、线上学习费由学校承担(重修学员除外),考试费、教材费由个人承担。

教材费和考试费请在网报结束后,7月11-12两天现场确认时交给华中师范大学负责人程老师,地点:行政楼109办公室教材学员可自行决定是否购买,若不购买教材,可免交教材费。缴纳教材费的学员,教材于培训期间统一发放。

六、培训考核

1.岗前培训考核结果由《教育知识与能力》、《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三门成绩组成,单门成绩有效期两年。

《教育知识与能力》采取闭卷考试,由省高师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试题为案例分析,满分100分,着重考察学员运用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及《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的考核采取中心评分、集中培训评分、校本评分与线上学习评分相结合的评分方式,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成绩=中心评分×60%+集中培训评分×15%+校本评分×15%+线上学习评分×10% 。

中心评分采取论文评审方式,省高师中心组织专家对学员的《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论文进行评分,每门课程满分100分。课程论文由学员自行登录岗前培训系统提交,论文提交后高校须对论文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在岗前培训系统中向省高师中心提交论文。各高校须按照岗前培训课程论文撰写要求对本校学员课程论文进行初审,凡不符合要求的论文一律不允许提交。论文提交及审核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

集中培训评分由承训点根据学员集中培训期间的考勤情况、课堂表现等综合表现评分,满分100分。校本评分由参训高校根据学员校本研修期间,两门课程学习及论文撰写情况、课堂表现、作业成果、考勤情况等相关表现评分,每门总分100分。线上学习评分由省高师中心依据学员规定时间内线上课程学习完成情况评分,学员完成或超过规定的40学时,则为100分,若未完成规定学时数,则按照学员完成的学时数÷40(学时数)×100分计算。

2. 2018年岗前培训考核未通过的学员,如果是一门没通过,为今年的补考学员。补考学员不用再次参加集中培训,也不用缴费,只用参加补考相关科目的考试。补考《教育知识与能力》(即考试)的学员,参加11月9日的考试;补考两门论文课其中任意一门的,只用在11.1-11.8期间登录系统提交论文,并由高校审核。

如果是两门或三门没通过,为重修学员,重修学员需重新报名、缴费,并完成全部培训学习及考核环节。

不论哪种学员,都必须在网上报名期间于岗前培训系统中完成报名及现场确认程序。

3. 所有培训内容考核合格者,方能获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是教师上岗的依据和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时的重要凭证。证书由各校统一到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办理。

八、其他事项

1.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初任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0〕30号)文件精神,凡新进毕业生来校从事专任教师岗位工作且来校前没有在高校担任教学工作的,所在单位应为其安排导师,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具体安排落实,新进教师应积极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自身职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学校开学后将进行检查考核。

2.为进一步加强新进教师对学校工作的了解,尽快完成角色转变,早日实现个人成长与学校发展的统一,学校将在开学后集中时间进行校本培训。所有新分配或调入我校的教师均必须参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地 址:华中师范大学人事处109办公室

联系人:程老师

电 话:67863251



                                        华中师范大学人事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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