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实施青年教师预聘制暂行办法》(行字(2014)83号)及《十二五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华师行人字〔2013〕589号)文件精神,现拟对2014、2015年①新进博士或②在职博士毕业且登记在案等符合发放条件的教师发放生活补贴。
一、发放依据及标准
对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在受聘副教授前给予800元/月的生活补贴,但补贴期限不超过两年。(2014年1月1日之后)
二、发放名单及数额
符合条件的具体名单及补贴金额分别见附件1。
为确保信息无误,现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教师核算生活补贴金额。若信息有误,请本人于2018年12月21日17:30之前携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到人事部(人才办)109办公室(联系人:程老师,电话:3251)完善或更改发放信息(人事部(人才办)将同时在学校人员基本信息库中更新信息)。
所有信息核准无误后,人事部(人才办)将于月底统一将生活补贴发放到教师工资卡中。
附件1:2014-2015年博士生活补贴信息统计表-20181219.xlsx
华中师范大学人事部(人才办)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