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中心、所)、各流动站、博士后和博士: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287号)通知,2018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请工作开始实施,现将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是人社部、全国博管办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旗下的德国电子同步加速器研究中心、德国于利希研究中心等单位开展的联合培养博士后的博士后人才项目,由中方和德方遴选、资助中国国内应届博士毕业或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年轻科研人员赴德国进行交流培养,交流期限为2年,中方提供每人30万元人民币经费资助、德方有关研究中心提供每人每月1500欧元的奖学金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在站博士后、拟进站的2018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获得博士学位(或已通过校级博士学位答辩),身体健康。
(三)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四)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请要求。
(五)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申报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征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六)此前未获得过此项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等博士后人才项目资助。
三、申请程序
(一)选择申请岗位
申请人应根据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请要求(附件1)选报项目,每人限报一个。
(二)提交申请材料
1.即日起开始申报,网上和纸质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下载申请表格《The Application Form of “China and Germany Postdoctoral Exchange Program”》(简称《中德博士后申请表》,附件2)。《中德博士后申请表》需用英文填写,并提交表格填写内容的主要证明材料的英文翻译件,主要证明材料包括:博士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提供校级答辩决议书);学校出具的攻读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包括平均绩点GPA以及所有课程得分);英语或德语水平证明(例如剑桥高级英语证书CAE Certificate、雅思IELTS、托福TOEFL或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等);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论文和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推荐信等。
3.将《中德博士后申请表》打印件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一式2份,装订用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4.申请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5.下载填写《“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不需打印)。
6.全部申报材料须制成电子版(5M以内),并刻制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一同上报。
四、其他事项
(一)学校统一向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推荐,获选人员应在我校办理进站手续,并在获选通知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赴德开展博士后研究;获选人员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能获得博士学位的,取消获选资格。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申请人须准备好博士学位证书、成绩单、英语或德语水平证明等原件及公证的英文翻译件,获选后须提交验证,提交验证方式在预选工作后另行通知。
(三)请在申请时间内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同时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到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一)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706房间
邮编:100083
联系人:王若阳 张弛
电话:010-82327870;010-84207344
传真:010-82327880附件:
(二)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史晓楠
联系电话:67867675
地址: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114办公室
校博管办
2018年4月10日